读书贵能疑,疑乃可以启信。读书在有渐,渐乃克底有成。作品正是一本值得我们细细品读的好书,这时候应该写读后感来记下自己的感受和启示。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作品读后感呢?也许以下内容“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通用7篇”合你胃口!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1】
杰克·伦敦是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的作品独树一炽,充满了男子汉的阳刚之气。这本《荒野的呼唤》也不例外,它展现了动物(包括人类)原始、阳刚、野性的一面,和它们对生命的呼唤。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温顺、高贵的家犬巴史逐渐回归野性、重返荒野的过程。巴克被卖后成了在北方运货的狗,在这里它看到了野蛮的争斗,它渐渐恢复了祖先的野性,变得凶狠、残暴、狡猾。但后来它碰上了桑顿,一个好主人。之后它不用每天在冰天雪地中奔跑,也不用与其它狗争夺王位,过着美好的生活,渐渐变得温顺。巴克很珍惜桑顿,不让他受到任何伤害。可在一次淘金冒险中,桑顿被一群印第安人杀害了,这让巴克痛苦万分,又回到了大自然,加入了狼群。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大自然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巴克最后没有被吃掉是因为痛苦让它改变了性格,变得好强好斗。在痛苦的折磨中,也让它学会了聪明。我们人类也是一样的。人类是高级动物,聪明、能干、有思想。在痛苦、恼怒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展现出凶恶、野性的一面。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至今都没有打破,说明这是大自然的生存法则,虽然这看上去很残暴、很可怕,但这是维持大自然生态平衡、确保生命得以延续的原则。大自然是冷酷无情的,要想生存,就必须适应这种环境。
大自然的规则谁也不能打破,生存的技能只有实践才可以得到。大自然有美的一面,但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想要生存,就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定。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2】
《荒野的呼唤》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名叫杰克。伦敦。书中描写了一只狼狗布克的生命历程,经历风雨过后一个狼群的首领,让我们有着深刻的感受。
《荒野的呼唤》让我们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在荒野中好不容易生存下来的布克,用他的行动表示出了坚持就是胜利,谁最勇敢,谁能活下来,谁就是王者。现实生活中也同样残酷,谁有能力,谁就能成功。竞争也越来越强烈了。让人们不得不好好学习,不能耽误任何功课。
这本书也给了大家很多启发,比如给我的一些启发:要好好享受现在的生活,努力把任何事情都做到最好,学习布克,永不放弃,坚持就是胜利!
《荒野的呼唤》中,大家会体验到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会哭,会笑,会悬念迭生,会认为生命是无比可贵。我也建议大家学习布克,坚持到底。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吧!在我度过众多的书籍里,最让我回忆的还是那本书——《荒野的呼唤》。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带我到书店去玩,妈妈在一边看大人的书,以便在为我选学习资料,我呢!在一边看课外书,突然一本叫《荒野的呼唤》的书吸引了我,我买回来看了后让我受益。
一个血肉丰满的世界。在那里,你会哭,会笑,会悬念重生,会由衷地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同时,这本书以充满激情和张力的笔触,必定会带给我们前所未有的震撼和力量,成为我们阅读记忆中的永恒。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必须从现在起保护动物和万物,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可人类并不把它们当朋友,还用残酷的方式夺去它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为动物们创造一个和谐的家,把关在笼子里的动物送回大自然,还它们自由,在自由的天地中给动物和睦相处,带给它们和谐舒适的家。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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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一部中篇**。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也延续了他一贯的创作主旨:生存。
这部电影的视角很奇怪。这是从巴克的角度写的。他以前住在米勒法官家的大房子里。但又被园丁曼努埃尔偷拿去换钱了。
巴克先是被调到一个训狗专家那里,被一根大棒打得明白: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如果对方手中拿着大棒,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巴克着实是一条聪明的狗。他后来被佩劳选中,成了一条拉雪橇的狗。它是条好狗,学的很快。
而荒无的环境也逐渐激发了它的野性,所以它一直在原始环境中学习着初学的本领。在旅途中,它也并不是一帆风顺。中间,哈士奇狗来洗劫他们的营地,甚至杀死巴克的同伴。
它与头狗发生争斗,最终战胜了头狗成为狗群的领袖,它见到了忠犬的死亡。这一切都给它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后来巴克被转移到一个亲戚小组,小组的头目是哈尔。
他是一个渴望得到金子的人,他每天都开着狗队,但从不为它们。对他而言,狗只是工作的机器。巴克在这种环境下几乎崩溃,直到他遇到约翰桑顿。
桑顿真是个爱狗的人。他对任何狗都很好。他是一个真正的好主人,这使巴克非常爱他。桑顿是唯一能抓住巴克的人。而桑顿终究还是被伊哈特人杀死了。巴克就此彻底脱离了人类,回归了荒野。
巴克是一只狗,但在书中,他的一些品质表明它比某些人好。它诚实忠诚,很勇敢,而且有些人,但是利益至上,很虚伪。巴克有自尊。当他被训狗师的棍子击中时,它感到羞愧和羞愧。
它被逐渐激发着自己骨子里与生俱来的野性,会自己捕猎,懂如何生存。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为巴克敢于抗争的精神与它忠诚无私的品质致敬。有时,我们甚至需要向一条狗学习。因为它在某些方面比我们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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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给我感触很深,这本书叫《荒野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狼狗,它是米勒大法官的宠物,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由于当时兴起淘金,布克被狗贩子,贩卖到了加拿大北部,来到了一个荒凉、野蛮、弱肉强食的世界。
布克在这里成为了一只雪橇狗,每天要拉着雪橇不知跑多少码。在恶劣的环境中传出的呼声,唤醒了布克的本能和野性,使它变得狡猾、凶猛。我读到这儿,不禁有些同情它,布克从前的生活是那么的悠闲、安逸,可是现在它不得不过着每天辛苦的日子,从一只乖乖的宠物,变成了凶猛的野兽。
布克和它的伙伴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因为恶劣的环境和无能、冷酷的主人,布克奄奄一息了,一个叫宋万的人救了布克,并和它建立了深厚情谊,后来宋万被叶海特人杀死了,布克因此失去理智地咬死了许多叶海特人,最后进入了狼群。
看了这本书,我为宋万和布克的深情厚谊所感动,在宋万死去后,在它扑向叶海特人时,它没想过叶海特人手中的刀枪可能会杀死自己,这说明布克把宋万看得比自己生命还重要。在布克面对宋万尸体是产生的饥饿感,其实是精神的饥饿,是感情的饥饿,它渴望宋万用抚爱的手在它背上抚摸,渴望宋万情切地骂它,可这再也不可能了……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5】
“以往流浪的渴望在沸腾,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野性在冬日苏醒,又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这首小诗便代表了杰克·伦敦的著作《荒野的呼唤》。如今,我好奇地翻开了书面,进入了书的世界。
本文以一只狗——巴克为主角展开一段充满未知的旅程。因为拐卖,巴克成了一只雪橇犬,这也意味着以往的生活过去了。途中的艰苦让巴克磨炼自己,并生存了下去,在主人死后,在野性带领下回归自然,并成为了狼王。
为什么巴克活了下去,并当上了狼王呢?难道仅因为巴克有尚好的血统吗?重新细读,正是这毅力,让巴克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上活了下去。如果在世上毫无活下去的勇气,那只有死路一条。像那些动不动就放弃的人们,注定一无所成。看看巴克,走千山,过万水,才以胜利的姿态在丛林立足,这何不为毅力与决心所成?人也是如此,只有经得起千锤百炼,才能积累丰富的经验。只有在无数倒下后爬起来,才是真正的强者,因为困难之时,是成功不远之日。而做温室的花朵,被“风”一吹就倒。
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只有持之以恒,才会做成大事,而生活的小事也是如此:那天生日,妈妈带着我在超市里看礼物,在花花绿绿的玩具中,一款大型的乐高吸引了我的目光,让我驻足痴望。我想也没想是否可以拼完,就让妈妈买了下来。妈妈担心地说:“你拼的好吗?可有千来块呢。”我满不在乎地说:“一小时就好,别担心,我拼的好。”回到家,迫不及待开了箱子,对着说明书,一步步拼了起来。这才没几步,就拼不下去了。一会儿这少一块那缺一块,有的甚至“消失”在“海”中。东拼西凑,也不知拼出个什么怪物。我气馁了,气愤地把积木一丢,开始抱怨积木了。我抬起头,望见了书架上的《荒野的呼唤》,不禁想到了巴克。那坚强忠诚的狗。我望了望地上的乐高,决心拼好它,因为连成这样坚持一下都不行,将来不可能获得任何成功。我咬咬牙,拼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积木也逐渐成型了。
一下午,我成功了,望着那虽然有点歪七八扭的乐高,令我骄傲。也让我知道了坚持是可能化不可能为可能的。巴克的精神伴随着我,让我对它起敬和敬仰。每当想到它,就会有毅力的力量,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6】
这天,我看完了《荒野的呼唤》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
这本书讲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经过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加州的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之后被卖到了北部寒冷偏远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它为了生存,它学会只求活命,不顾别人的原则,变得十分凶狠,机智。最后,在|||森林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从归荒野。
我们看到人们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但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狗的身上时,我发现,不只是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一个生存法则,是的,就是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这是礼貌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那就是弱肉强食。
巴克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它感受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靠悲悯与施舍是不能生存,要想给自己生存的空间,就务必让自己不断变强,变厉害。
从最初的温驯变成最后的野蛮,若巴克持续最初的服从,也许巴克早就死在了贩狗人的棍子下,我深深的震撼于在它那温驯的表面下那不断苏醒的本性。
这本书使我了解了动物之间的故事,之间的争斗。
荒野的呼唤的读后感受【篇7】
单从名字来看,这就是一本充满原始野性的书。事实也的确如此。
这本书描述了一只在南方土生土长的家犬从温顺的宠物到凶猛的野兽的蜕变。
它叫巴克。
巴克是大法官米勒的狗,其它狗和它比起来都豪不起眼,由于当时有许多人去北方淘金,一只优秀的雪橇就显得尤为重要,于是它被工人曼纽尔偷偷卖掉了。
狗的祖先是狼,但到了巴克这一代,它们与生俱来的野性已经被温暖的炉火和上好的狗粮消磨掉了。
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它身上的野性在渐渐苏醒,巴克此刻像足了一条爱斯基摩犬,也能够说像……像狼。
巴克是条十分优秀的领头犬,它几经易主,最后在死亡线上被一个叫桑顿的男生救了回来,这决定了巴克对他的忠诚。
它能够为了桑顿一个微不足道的指令义无反顾的跳下悬崖,也能够冒着生命危险救主,这使它名声大噪。
在一次意外中,桑顿和他的朋友被爱斯基摩人杀死,它得知后勃然大怒,追了几十公里,咬死了大多数爱斯基摩人。
它加入了狼群,成了头狼。也许,这对它而言,是最好的归宿。